公司經營最大的法律風險,不是沒簽約,而是不懂合約!
- 謝依婷 Ada Hsieh
- 3月15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
前言
許多企業簽合約時,以為只要文件齊全,就能確保權益不受影響。然而,當問題發生,才發現合約內容根本無法真正保護自己,甚至因為某些條款,讓公司陷入被動局面。關鍵不在於是否簽約,而是企業是否真正理解合約內容,並確保條款能夠實際執行。今天分享幾個常見的合約風險,希望幫助企業在談判與簽約時做好準備,避免落入合約陷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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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約不是保障,對方有沒有履約能力才是關鍵
許多企業簽約時,關注的是條款內容是否對自己有利,卻忽略了對方是否有能力履行合約。
某家新創公司與供應商簽訂合約,價格比市場行情低 20%。老闆認為談到了有利條件,結果到了交貨期,供應商卻以「成本上漲」為由拖延交貨,甚至最終放棄履約,導致公司無法交付訂單,影響客戶關係與業務穩定。
簽約前,除了確認條款完整,更應該評估合作對象的財務狀況、過往履約紀錄與經營穩定度,確保對方有能力執行合約內容,避免潛在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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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款不明確,執行時容易產生落差
合約內容若過於籠統,雙方在執行時容易出現不同解讀,導致爭議發生。
某企業與行銷公司簽訂廣告投放合約,條款僅寫:「乙方負責品牌曝光,提升知名度。」執行後,行銷公司只發布社群貼文,未進行廣告投放與數據分析。當企業詢問成效時,對方回應:「貼文觸及 5000 人,符合曝光目標。」但企業原本的期待是提升品牌轉換率,雙方對「品牌曝光」的理解完全不同,結果影響合作關係。
避免這種情況,合約條款應具體化,並訂定可衡量的標準,例如:「每月投放 10 則廣告,每則觸及 30,000 人,點擊轉換率不得低於 2%。」如此一來,雙方在執行時有明確的衡量標準,避免日後產生落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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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約條款設計不當,勝訴也無法獲得賠償
不少企業認為,只要合約內有違約條款,就能確保自身權益,但若條款設計不周全,可能即使勝訴,也無法獲得實際賠償。
某企業與合作夥伴簽約,約定「違約金 100 萬」。對方後來違約,公司提告,法院卻判定違約賠償應調整為 20 萬,因為法院認為合約總金額僅 50 萬,違約金 100 萬過高,不符合合理性。公司雖然勝訴,拿回的賠償卻遠低於預期,仍然造成損失。
違約條款應設計合理,並確保實際可執行,才能真正保障企業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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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約管理不完善,增加企業經營風險
即使合約內容完整,若管理不善,仍可能導致風險,
例如:合約到期未續約,導致供應鏈中斷,影響業務運營。
內部人員對合約內容不熟悉,執行時產生落差,導致合約未能落實。
關鍵條款遺漏,當問題發生時,才發現缺乏應對機制。
企業應建立合約管理制度,確保所有合約的內容、期限與條款能即時追蹤。內部團隊也應定期接受合約條款培訓,確保負責執行的團隊成員理解並落實合約內容,降低因資訊落差導致的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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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論
企業在經營過程中,最大的風險往往不是「沒有合約」,而是「合約內容不夠清楚,導致執行困難」,或「簽約後缺乏管理,影響實際效益」。
確保合約發揮保障作用,應從以下幾點著手:
簽約前,應評估對方履約能力,避免合約成為空談。
條款內容應明確,避免因雙方理解不同,導致執行困難。
違約條款應合理且可執行,確保發生糾紛時企業能獲得實際補償。
合約管理需落實,確保合約條款能夠有效執行與追蹤。
📌 簽約只是開始,真正懂合約,才能確保企業發展順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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