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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溝通≠有共識,跨部門常見的三個陷阱
「有溝通≠有共識,跨部門常見的三個陷阱」
跨部門溝通之所以難,
常不是因為誰不努力,
而是彼此的語言理解與定位沒有對上。
很多人以為有開會、有發信、有做筆記,
就是「溝通完成」了。
但實務上最常見的問題反而是:
大家都說「好」,結果做出來卻完全不一樣。
謝依婷 Ada Hsieh
3天前


做得快,不代表做得對;想得清楚,才走得遠
「做得快,不代表做得對;想得清楚,才走得遠」
在專案協作與跨部門溝通中,
有時真正關鍵的並不是執行力,
而是「什麼時候出手」。
節奏錯了,
再多努力都是誤解與重工。
條款寫得再清楚,
如果時機點抓錯,也無法真正落實。
真正成熟的推進者,懂得分辨:
謝依婷 Ada Hsieh
3天前


問題沒有定義清楚,再多合約條款都只是形式
「問題沒有定義清楚,再多合約條款都只是形式」
——四步驟,幫你把力氣用在該用的地方
我常在處理案件時被問到:「我們是不是應該把這些寫進合約?」
但很多時候,我更想問的是:「你們到底想解決什麼問題?」
這幾年我越來越確定一件事:
不是合約不清楚,而是——問題一
謝依婷 Ada Hsieh
4天前


歌曲授權出了問題,唱的人、發的人、傳的人,誰要負責?
歌曲授權出了問題,唱的人、發的人、傳的人,誰要負責?
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民著上字第1號
主要爭議與上訴人主張:
上訴人A主張其為歌曲「OOOOO」(下稱系爭歌曲)歌詞部分(下稱系爭歌詞)之著作權人,僅於民國83年授權甲製作股份有限公司製作發行L
謝依婷 Ada Hsieh
6天前


品牌使用藝人照片出現爭議,第一件事該查什麼?
品牌使用藝人照片出現爭議,第一件事該查什麼?
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訴字第1298號
案件背景
原告A生技主張其與甲文創有限公司簽訂代言合約,由OO代言其沐浴乳產品,合約期間甲公司不得令OO代言性質相同的產品。然而,原告發現被告B生技在未經授權的情
謝依婷 Ada Hsieh
6天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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